佛光大学 国际暨两岸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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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理107学年度波兰政府奖学金

  • 2018-03-19
  • oica
主 旨: 检送「教育部办理107学年度波兰政府奖学金」甄选简章、报名表、申请表及CEF与各项英检对照表各乙份,请公告周知并据以推荐优秀学生每校至多3名参加甄选,请查照办理。 
说 明:    
  一、 依据驻波兰代表处教育组107年3月1日波兰教字第1070000009号函。 
  二、 波兰科学暨高等教育部107年援例续提供我国本奖学金受奖生20名(包括旧生及今年选送之新生),于波兰科学暨高等教育部所属公立大学就读语言课程1学年,硕士班2学年、博士班4学年。本奖学金原受奖生计有14名申请继续升学,故本次甄选新生名额为6名。 
  三、 本奖学金申请者须由学校推荐,每校最多推荐3名,申请表件须于107年5月4日前由学校备函送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