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学 国际暨两岸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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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印尼代表处申请赴台留学居留签证应备文件

  • 2020-01-15
  • oica
转知教育部
 
主 旨: 有关驻印尼代表处及驻泗水办事处明订申请来台就学签证者财力证明标准事,详如说明,请查照。 
说 明:    
  一、 依据外交部109年1月8日外授领二字第1085332256号函办理。 
  二、 为确保来台就学学生财力无虞,驻印尼代表处更新申请来台就学签证者财力证明标准,明订须检附至少6个月内经常性5,000美元之财力,且其来源除可来自父母亲外,亦可提供足资采认之奖学金证明,倘为其他亲属资助,则以所持户籍誊本所列且得证明其亲属关系者为原则。 
  三、 检附驻印尼代表处申请赴台留学居留签证应备文件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