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侨外生工读报税与退税事宜
§ 谁需报税 §
1. 停留中华民国已超过90天者,有工作收入者,应至国税局据实申报纳税综合所得税。
2. 若有应缴税额而未申报情形,稽征机关除依规定处以应补税额3倍以下罚锾外,并将通报入出国境之审核机关于该生入出境时查验其完税证明,无证明者,则无法出境。
3. 扣缴凭单上,若「扣缴金额」显示为0,表示未被该工作机关扣税,因此毋需办理退税。
4. 当年度的可以线上申报,若非当年度则需至税务局办理。
§ 欲办理退税之侨外生,注意事项如下 § 原来扣税的钱钱可以拿回来!!!
1. 办理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后,才能办理退税。每年的5月份可以申报前一年度的税,8月份可以退税到个人帐户(但如未住满183天,则不予以退税)。但若所得过高,也有可能要补税喔!
2. 请至居留证所载地址之国税局办理。
(如在宜兰居留证者,则在财政部北区国税局宜兰分局办理。地址:260宜兰县宜兰市泰山路65号)。
3. 若以前没有申报到的怎么办呢?别担心,还是可以申报的,只要办理的时候告知承办人员,想申报哪一年度即可。
§ 须带资料 §
1. 学生证(须含有该学期注册章)与影本一份
2. 护照与影本一份
3. 居留证与影本一份
4. 扣缴凭单(没带没关系,有居留证的话也可以查得到)
5. 存折影本(封面页)
6. 健保卡
§ 退税拨款入帐时间 §
1. 原则上为当年度8月份,直接拨入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