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僑外生工讀報稅與退稅事宜
§ 誰需報稅 §
1. 停留中華民國已超過90天者,有工作收入者,應至國稅局據實申報納稅綜合所得稅。
2. 若有應繳稅額而未申報情形,稽徵機關除依規定處以應補稅額3倍以下罰鍰外,並將通報入出國境之審核機關於該生入出境時查驗其完稅證明,無證明者,則無法出境。
3. 扣繳憑單上,若「扣繳金額」顯示為0,表示未被該工作機關扣稅,因此毋需辦理退稅。
4. 當年度的可以線上申報,若非當年度則需至稅務局辦理。
§ 欲辦理退稅之僑外生,注意事項如下 § 原來扣稅的錢錢可以拿回來!!!
1. 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後,才能辦理退稅。每年的5月份可以申報前一年度的稅,8月份可以退稅到個人帳戶(但如未住滿183天,則不予以退稅)。但若所得過高,也有可能要補稅喔!
2. 請至居留證所載地址之國稅局辦理。
(如在宜蘭居留證者,則在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辦理。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泰山路65號)。
3. 若以前沒有申報到的怎麼辦呢?別擔心,還是可以申報的,只要辦理的時候告知承辦人員,想申報哪一年度即可。
§ 須帶資料 §
1. 學生證(須含有該學期註冊章)與影本一份
2. 護照與影本一份
3. 居留證與影本一份
4. 扣繳憑單(沒帶沒關係,有居留證的話也可以查得到)
5. 存摺影本(封面頁)
6. 健保卡
§ 退稅撥款入帳時間 §
1. 原則上為當年度8月份,直接撥入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