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范围
若非由国际暨两岸事务处(以下简称「国际处」)公告之姊妹校往来活动、营队或研讨会等活动,各级单位若办理学生赴陆参与活动,请务必依规定办理相关程序(请以姐妹校交流为主)。
二、申请程序
请以「公文会签」方式送达至国际处,经核准后,国际处始得协助于教育部规定之「赴陆教育交流活动平台」完成登录程序。平台登录须于一个月前完成,请承办师注意预留签核时间。
三、应备资料
请于公文中检附以下资料:
- 陆方活动邀请函
- 活动流程表
- 协助公告陆方讯息之页面截图(如有)
- 参加人员名单
- 教育部公告之《办理两岸教育交流活动自我检核表》(附件)
- 活动需「至少于活动一个月前」完成平台登录
- 参加人员「返国后一个月内」须提交活动报告
敬请各位师长及同仁配合办理上述事宜,以确保相关作业符合教育部规范,感谢您的协助与支持。
国际暨两岸事务处 敬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