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学 国际暨两岸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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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金卡与就业PASS卡及创业家签证规费收费标准

转知内政部

主旨:「就业金卡与就业PASS卡及创业家签证规费收费标准」第 3条、第5条条文,业经本部于112年6月29日以台内移字第 11209116451号令修正发布,如需修正发布条文,请至行 政院公报资讯网(网址:https://gazette.nat.gov.tw /egFront)下载,请查照并转知所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