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各学系招收来自特定国家学生】
有关各学系招收来自特定国家学生,国际暨两岸事务处通知各本校各学系注意以下事项:
1. 我外交部针对特定国家名册,请参看:https://www.boca.gov.tw/cp-336-40-0b0c6-1.html
2. 依据外交部特定国家人士来台申请停留签证手续,须由在台保证人出具保证书才能申请签证。
3. 若各学系预计招收来自特定国家学生,或是透过本处各项外国学生申请入学管道进入之特定国家学生经系所核定后录取,必须由学系主任或指定一位教师担任保证人。
4. 特定国家人士来台申请签证作业由各招生学系自行由保证人处理。
5. 保证人必须为本校教职员,不可以学校名义作为保证,因为需要保证人具体保证学生不违反我国法律,以及必须负担发生问题所衍伸的费用,包括返国的费用。
详细保证内容请详阅申请中华民国签证保证书。
6. 请各学系在招收外国学生时,须将特定国家人士的情况及系所是否具备足够量能担任保证人考量进去后,再行招生。
国际暨两岸事务处 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