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申请居留延期,总延长居留期间放宽最长为1年 2019-01-08 oica 内政部移民署 公告: 自107年12月5日起,港澳学生毕业后,于居留效期届满前,得以书面叙明理由,向内政部移民署申请延期, 经许可者,其台湾地区居留证或台湾地区居留入出境证之有效期间,自原居留效期届满之翌日起延期6个月; 延期届满前,有必要者,得再申请延长1次,总延长居留期间最长为1年,俾利渠等在台觅职。 *延期申请须知,请详见附件* 申请须知1 申请须知2 申请须知3 申请须知4 申请须知5 申请须知6 申请须知7 申请须知8 申请须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