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 教育部
主 旨: 检送「教育部办理110学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机构短期进修/研究奖学金」甄选简章及附件各乙份,请公告周知,并鼓励学子申请,详如说明,请查照惠办。
说 明:
一、 依据驻捷克代表处110年1月7日捷克字第11042200030号函办理。
二、 请贵校推荐符合资格之优秀学生参加甄选,每校最多推荐3名;推荐名单及其申请表件请于110年2月26日前备函送达本部,PDF档案请传送至本部承办人电子信箱:zoe0225@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