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学 国际暨两岸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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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学办理「教育部学海筑梦/新南向学海筑梦计画」甄选公告

一、目的:
鼓励在校成绩优异学生赴海外企业、机构实习,全面扩展国内具发展潜力年轻学子參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之机会,以期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及实务经验之专业人才。
二、计画说明:
  1. 学海筑梦:运用国际合作计画管道,选送学生赴国外非新南向国家之企业、机构进行职场实习(不包括大陸地区及香港、澳门),由荐送学校自行安排实习机构及规划实习領域,充实实习课程,落实学用合一,加强职涯生活辅导。
  2. 新南向学海筑梦:选送学生赴新南向国家(印尼、越南、老挝、文莱、泰国、缅甸、菲律宾、柬埔寨、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尔、不丹、斯里兰卡、新西兰及澳洲等十八国。)具发展潜力之企业、机构进行职场实习,以培育国内学生更加了解各该国文化之生活方式与背景,有助未来深耕与各该国关系及合作发展。申请新南向学海筑梦,各校最多荐送10个计画案。
三、申请资格:
  1. 由计画主持人提出申请,计画主持人应为本校之专任教师,得聘共同主持人一名,共同主持人应为本校专任或兼任教师。
  2. 选送生:
  • 具中华民国国籍,且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者,提出申请时须于本校就读至少一学期以上,不包括在职专班生。
  • 学海筑梦及新南向学海筑梦,得遴选他校学生参与计画,赴国外企业、机构实习。
  • 参与学生应通过各计画主持人订定之专业及语言能力条件。
  • 出国进行专业实习期间应保有本校学籍(未休学或毕业)实习结束后,应返回本校报到。违反规定者,本校将追偿全数补助款,并缴回教育部。
  • 选送学生不得同时申请教育部学海飞飏或学海惜珠计画补助经费。(同一申请人,同一教育阶段,以补助一次为限。)
  • 不得同时領取中华民国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国补助。
四、申请办法:
  1. 请各提案计画主持人详细填列申请书,于每年(上学期)91日/(下学期)3117:00以前将申请资料缴交至国际暨两岸事务处,逾时恕不受理。
  2. 各系提出之计画案,本处将由国际长担任召集人,召集会议复审。
五、补助期限及额度:
  1. 每一个专业实习计画案,以规划于单一国家实习为限。
  2. 选送生于国外实习机构实习期间,不得少于30日(不包括来回途程交通时日)。但赴印尼实习者,于国外实习机构实习期间,不得少于25日(不包括来回途程交通时日)。
  3. 选送生在国外实习未达30天,印尼实习未达25天者,不得領取补助款。已領取者,应全数偿还。本校将依规定追偿已領补助款,并缴还教育部。
  4. 学海筑梦每一个实习计画案,实际补助金额由本校自订;新南向学海筑梦每一个实习计画案,实际补助金额由教育部核定。每人补助额度,至少应包括一张国际来回经济舱机票款,并以一次为限,另得包括生活费,其中新南向学海筑梦至多二个月之生活补助费。选送生生活费以教育部「公费留学生请领公费项目及支给数额一览表」年支生活费为基准。
  5. 每个计画案应选送三名以上学生出国实习,倘未达三名,不予补助计画主持人国际来回经济舱机票款及生活费等项目;其计画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之补助,以一人为限,生活费最多不超过14日,并以计画期程结束前为限。计画主持人之生活费编列标准,系以「中央政府各机关派赴国外各地区出差人员生活费日支数额表」为准。
  6. 每位选送生获补助金额,应包括教育部补助款及本校提出之配合款。
六、相关规定与义务
  1. 计画主持人应亲洽国外实习机构,不得借助或委讬仲介公司办理。
  2. 计画主持人应取得国外实习机构同意本校选送学生赴该机构实习同意书或合作契约书影本及荐送学校声明书(需注明计画并未借助或委讬仲介公司办理,且执行内容涉及实习待遇、实习时数、签证种类、保险范围及期间,确实符合当地国实习相关法规及当地国境内实习劳动条件,如有不符合或违法之处,将丧失补助资格)。
  3. 计画主持人与选送生出国前须签署本校相关行政契约书;相关赴国外实习及返国所涉之权利义务,依契约书内容及相关规定办理。
  4. 受教育部学海系列计画补助者,同一申请人,同一教育阶段,以补助一次为限。但不同补助类型计画名额及经费有剩馀时,本校得选送学生至不同补助类型计画,不在此限。
  5. 获此计画补助经费出国之选送生,不得同时领取我国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国补助。
  6. 获补助计画主持人应于选送生出国实习二星期前,至本计画资讯网登录参与国外实习团员基本资料。
  7. 选送生及计画主持人于出国实习计画期程结束后二星期内,应上传问卷调查表及一千字心得(成果)报告,并得缴交经国外实习机构同意之实习经验分享短片(每篇心得需有照片四张以上,短片以三分钟为原则)。
  8. 计画主持人应提供实习协助及相关辅导,并于选送生返国后,配合举办实习经验分享座谈会。
七、本甄选公告如有未尽事宜,依「教育部鼓勵国内大专校院选送学生出国研修或国外专业实习补助要点修正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