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主 旨: 有關本部暑假旅宿業職場體驗獎勵方案,詳如說明,請協助宣傳並鼓勵學生參與,請查照。
說 明:
一、 為配合疫後擴大旅宿服務徵才計畫,本部將提供獎勵金鼓勵大專校院本國學生及僑外生,運用暑假至旅宿業進行職場體驗,藉由熟悉旅宿業各項服務工作與技巧,累積實務經驗,儲備未來產業人才。
二、 旨揭方案內容,簡述如下:
(一)獎勵對象及期間:111學年度大專校院本國學生及僑外生,於本部青年發展署職場體驗網(https://rich.yda.gov.tw/)投遞履歷並媒合成功,於112年6月15日至112年9月15日至旅宿業職場體驗1個月以上者。
(二)獎勵條件:除業者提供薪資外,職場體驗時數每月達80/160小時者,獎勵每人每月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6,000元;職場體驗地點位於偏遠(特定)地區者,每月額外給予3,000元。
(三)申請方式:請於112年6月9日起,至本部青年發展署「職場體驗網-暑期旅宿業職場體驗」專區進行線上申請。
三、 檢附暑期旅宿業職場體驗宣傳海報及網頁橫幅各1式,請協助於貴校網站或相關網站宣傳,並傳送校內學生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