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居家隔離防疫補償金申請事項
一、補助對象資格,每項皆需符合:
1)領有居家檢疫或隔離通知書
2)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
3)領有居留證:非本國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於入境後申請取得居留證,且居留期間和檢疫期間重疊者,得視為領有居留證明文件。
補充說明: 僑生或外籍生新生得請領此防疫補償金
(因僑生之居留證之發證日期為入境日期,故居留期間有重疉檢疫期間)
港澳生新生則不得請領此防疫補償金
(因港澳生新生之居留證之核發日期非入境日期,故不會重疊檢疫期間)
二、補助金額:
居家檢疫或隔離期間每日1000元-*居家隔離3天可請領之金額為3000元*
自主防疫及自主健康管理不得請領防疫補償
三、申請期間:
自隔離結束日之次日起算,2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應備之可上傳文件:
a.居家隔離/檢疫通知書電子檔
b.台灣金融機構(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c.切結書(系統支援線上簽名,請用滑鼠或手指進行簽名)
d.居留證
e.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
五、申請方式:
請自行備妥第四點之文件,自行線上申請。
線上申請之連結網址:
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
六、申請後發放:
備齊文件申請後,30日內完成發放。但若有必要依規定可延長30天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