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檢送「教育部辦理112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甄選簡章及附件,詳如說明,請公告周知。
說 明:
一、 依據駐捷克代表處111年12月30日捷克字第11142202340號函辦理。
二、 請貴校推薦符合資格之優秀申請者參加甄選,每校至多推薦5名;推薦名單及甄選應缴文件請於112年2月23日前備函送達本部。
三、 倘申請者應繳文件眾多,貴校可逕函送「申請者彙整表」到部,餘甄選應繳文件請以pdf檔傳送至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海外留學科電子信箱(dice3@mail.moe.gov.tw)。
正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 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外交部、駐捷克代表處(均含附件)
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