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檢送「教育部辦理107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甄選簡章、報名表、申請表及CEF與各項英檢對照表各乙份,請公告周知並據以推薦優秀學生每校至多3名參加甄選,請查照辦理。
說 明:
一、 依據駐波蘭代表處教育組107年3月1日波蘭教字第1070000009號函。
二、 波蘭科學暨高等教育部107年援例續提供我國本獎學金受獎生20名(包括舊生及今年選送之新生),於波蘭科學暨高等教育部所屬公立大學就讀語言課程1學年,碩士班2學年、博士班4學年。本獎學金原受獎生計有14名申請繼續升學,故本次甄選新生名額為6名。
三、 本獎學金申請者須由學校推薦,每校最多推薦3名,申請表件須於107年5月4日前由學校備函送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