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外生畢業】國內大學校院畢業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畢業後之工作評點配額制 2019-01-08 oica ~勞動部公告~ 108年度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統稱為僑外生), 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規定, 受聘僱從事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之許可人數數額、申請期間、申請文件及核發許可程序, 並自中華民國108年1月1日生效(勞動部公告及附表詳如附件)。 相關法規、公告、申請書表登載於 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http://ezworktaiwan.wda.gov.tw)-「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項下。 勞動部公告 工作評點配額制 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