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重點產業領域擴大招收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實施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第7點、第8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18日以臺教高(二)字第114220317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2025-11-20 oica 一、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高等教育司洪小姐,電話:(02)7736-5893。 教育部令 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