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教育部
主 旨: 檢送「教育部辦理110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甄選簡章及附件各乙份,請公告周知,並鼓勵學子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惠辦。
說 明:
一、 依據駐捷克代表處110年1月7日捷克字第11042200030號函辦理。
二、 請貴校推薦符合資格之優秀學生參加甄選,每校最多推薦3名;推薦名單及其申請表件請於110年2月26日前備函送達本部,PDF檔案請傳送至本部承辦人電子信箱:zoe0225@mail.moe.gov.tw。